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实施部门: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主办处室:地方金融科
联系人:洪晓彤
联系电话:0595-28388571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法定时限、承诺时限不包括专家评审时间)
申请条件:
(一)典当行减少注册资本,其股权结构应符合相关规定,即2个(含)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东相对控股,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股东不能为控股股东;
(二)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三)在市级(含)以上报纸公告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日距申请日45天以上;
(四)涉及国有资本的,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材料名称:
1.典当行减资申请报告
2.修改后的章程草案或章程修正案草案
3.典当行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4.股东承诺书
5.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6.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含变更记录表)
7.验资报告
8.县(市、区)监管部门报送初审意见的报告
9.典当行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
10.送达地址确认书
11.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
12.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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