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实施部门: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主办处室:地方金融科
联系人:洪晓彤
联系电话:0595-28388571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一)取消典当业务经营资格:经股东会同意,向省金融局提出取消经营资格的申请,已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经批准后,应停止除赎当和处理绝当物品以外的其他业务。
(二)典当行解散(破产):应当提前3个月向省金融监管局提出解散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停止除赎当和处理绝当物品以外的其他业务,并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材料名称:
1.审核审批申请表
2.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内资企业情况登记表(取消典当业务经营资格时提供)
4.送达地址确认书
5.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清算报告(典当行解散或破产时提供)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办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南门7楼 邮编:36200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邮箱:jrjbgs@163.com 电话:0595-2838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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