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1〕61号) 及《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金融创新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总体评价方案>的通知》(泉金〔2021〕126号)
政策内容:根据金融机构申报的金融创新项目开展金融服务创新评选,要求创新性突出、应用性较强,经过专家评审、部门联审、项目公示三个环节,形成评审结果。 设“原创奖”和“创新应用奖”两个奖项,其中“原创奖”6名,“创新应用奖”10名。
享受主体:在泉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类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服务中介机构。
申报流程:
1.初审:由市银行业协会、保险协会、上市公司协会、地方金融行业协会负责对各自领域的金融机构发动申报、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盖章,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将申报材料上传“惠企平台”;
2.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小组提出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地方金融组织类创新项目名额分配建议方案,现场独立评分后确定一定数量的候选项目,提交部门联审。
3.部门联审:市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银行业协会、保险协会、上市公司协会、地方金融行业协会及相关相关主管部门联合评审,确定拟入选金融创新项目和获评等次后,发给市公安局进行涉黑涉恶情况调查。
4.市金融监管局召开党组会议,对评审结果集体讨论研究后公示;
5市财政局下达指标文件后,市金融监管局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金融机构下达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
1.金融创新产品(项目)申报表;
2.金融创新产品(项目)实施情况表;
3.失信和涉黑涉恶情况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失信和涉黑涉恶情况调查表;
5.产品(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及宣传推广等佐证材料。
政策咨询:泉州市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科
联系电话:2838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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