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鼓励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1〕61号) 及《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金融创新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总体评价方案>的通知》(泉金〔2021〕126号)
政策内容:建立百分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银行业保险业机构支持泉州经济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开展风险防控等工作情况进行分类评价,根据评价得分对表现突出的设定名次给予奖励。其中,银行业机构评价结果排名前12名的给予奖励,财产保险机构与人寿保险机构分别评价,并分别给予评价结果前6名的给予奖励。
享受主体:泉州市辖内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
申报渠道:
(1)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市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2)经市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审核共同审核;
(3)市金融监管局召开党组会议,对联审结果集体讨论研究后公示;
(4)市财政局下达指标文件后,市金融监管局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金融机构下达奖补资金。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数据采集表;
3.失信和涉黑涉恶情况承诺函。
政策咨询:泉州市金融监管局
联系电话:2838857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