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07-11 11:48 浏览量:

洛江区金融办、石狮市金融局、南安市财政局、惠安县金融办

    为加强类金融机构监督管理,防范化解潜在金融风险隐患,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近日拟对全市类金融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类金融机构落实行业监管规定情况,包括《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流通发2013337)、《福建省类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引》闽经信中小〔201729)、《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4类新型准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泉政办〔201559)、《泉州市金融监管局转发关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等五类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的通知》(泉金202088)等文件情况 

  (二)各类金融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委托第三方中靖尚成(福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各类金融机构是否涉及校园贷租房贷等非法金融业务;是否涉及套路贷、暴力催收等涉黑涉恶行为;是否涉及非法集资风险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现场核查、审阅资料、座谈等方式开展检查。 

  三、检查时间 

  71921日(3天),具体行程见附件2 

  四、检查 

  检查人员由市金融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成员由市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科业务骨干2市类金融机构评审专家库成员市地方金融行业协会若干名组成 

  五、其他事项 

  (一)检查结果与类金融机构年审、考核评价等工作挂钩。对未提交公司自查报告、不配合或拒绝检查,以及对检查问题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依法依规采取列入重点监对象、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止批准变更事项等措施。 

  (二)请相关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通知类金融机构提前做好相关业务资料的归档备查工作,并派人随行配合检查工作。(洛江区金融办、石狮市金融局、南安市财政、惠安县金融办随行检查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并汇总相关检查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714上午下班报送至地金科政务内网邮箱:fzfw@qz.fj.cn 

  (三)被检查的类金融机构应提供202111日至20226月底的相关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证件、批文;2.工商内资企业登记表;3.公司章程;4.注册资本金使用情况明细;5.银行存款明细、存款分付账和银行存款对账单;6.2021年度审计报告;7.每月末财务报表;8.业务明细汇总表;9.业务合同;10.人行征信报告;11.纳税申报表;12.账簿、凭证 

  (四)检查活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市《实施办法》落实。 

    

  附件:检查行程安排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711    

    

    

    

 

 

  

  附件 

 

 

                                   检查行程安排 

 

时间 

检查对象 

所在县(市、区) 

719 

(星期 

上午 

石狮市达狮雄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石狮市兴融票据服务有限公司 

石狮市 

下午 

泉州市闽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石狮市大长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720 

(星期 

上午 

泉州元景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洛江区 

福建泉州市惠安县和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惠安县 

下午 

惠安县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泉州市中台德和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21 (星期四) 

 

泉州市泉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泉州合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南安市 

下午 

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安市成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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