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激励评价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 时间:2020-11-10 15:17 浏览量:

  2019年我省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工作已于上半年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先后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评价办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同时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价办法,更好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局于6月份启动评价办法的修订工作,在充分吸纳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沟通、研讨、修订,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有关考评指标进行了修订。现将新增和修订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标任务的修订 

  增加中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进一步诠释了服务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为本办法制定的主旨,对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价指标的修订 

  本次修订重点针对评价指标进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鼓励银行机构加大支持力度,且准确反映各机构的排名情况,将部分指标的基本分和排名分的分值做了调整,并修改了排名分的得分规则。二是新增6项评价指标,分别是:中小微制造业企业贷款情况、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质量情况、小微企业首贷户占比、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和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占比。三是为引导银行机构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加了“民营企业贷款利率”项的考评维度,增设对比分项。四是减费让利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在本评价办法中予以体现,将其与“目标制定完成”项融合,进一步提升参评银行机构的工作重视度。五是为鼓励银政担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删除省、市级的局限,且当年银担合作业务达8亿元作为得分基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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