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泉州市推进企业上市“刺桐红”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泉政文〔2022〕39号)。
现对政府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等行动部署,着力优化企业上市服务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和多层次产业基金体系建设,为我市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支撑,特制定《泉州市推进企业上市“刺桐红”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三年行动任务目标:至2022年末,力争实现县域、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母基金“全设立”,建成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政府引导型基金链条。至2024年末,上市公司县域、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全覆盖”,力争实现全市A股及港股上市公司超55家(每年新增5家以上);推动形成“300亿元母基金+900亿元子基金”的基金集群。
政策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阐述了2022年-2024年泉州市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和建设多层次产业基金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愿景。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其中:“(一)围绕促发展,大力度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包括培育壮大后备队伍、加速推动挂牌上市、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强化专业服务支撑等内容。“(二)围绕补短板,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引领示范作用”包括加快国企上市步伐、扩大国资国企投资成效、开展上市公司纾困救助等内容。“(三)围绕强产业,建立健全多层次产业基金体系”包括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成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产业引导母基金、打造县级基金体系、充实国企基金体系等内容。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激励、突出宣传引导等内容。
三、政策亮点解读
(一)创新后备队伍培育方法
一是围绕纺织鞋服、食品饮料、建材家居等9大千亿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每年筛选50家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形成“专精特新后备方块”。二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每年挖掘50家科技小巨人、隐形“独角兽”等企业,孵化形成“科技创新领军梯队”。三是聚焦辖内纳税超500万元企业,遴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创新产业链条的“金种子”企业,通过辅导培育,分层、分期推进股改、规范发展,夯实上市根基。
(二)发挥国资国企引领示范作用
一是推动市属国企通过集聚优质资产、并购重组、“借壳”上市等方式加快资产证券化步伐,重点收购或参股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稳定或符合强链补链需要的上市公司,并推动注册地回迁。二是鼓励市属国企参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独角兽”项目、优质拟上市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可量化投入,视同考核利润。
(三)建立多层次产业基金体系
分市本级、各区县、市属国有国企集团三层次设立母基金,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引导型基金链条,吸引知名投资机构、产业资本带资金、带项目、带人才入泉。一是市级设立总规模分别不低于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引导母基金,履行科技成果转化、初创企业孵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产业招商等职能。二是打造县级基金体系,要求各县(市、区)分别设立或参股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母基金。三是充实国企基金体系,要求市属国有国企集团分别设立总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母基金,围绕主业实施市场化投资。
(四)强化政策保障和激励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钩已在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或已申报境内外IPO的企业。设立上市、基金工作专班,选派不少于3人作为专职“上市服务员”,细化分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行后备企业“四必访”机制(入库纳统必访、引入投资必访、筹备上市必访、经营困难必访)。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定期通报企业上市、基金设立等工作进展,并纳入市对县(市、区)、市级国资集团公司年度绩效考评。县(市、区)、市属国有集团每新增1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注册地迁入我市)的,市政府在省上奖励的基础上叠加给予其上市工作部门100万元上市工作奖励。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方位宣传企业改制上市相关政策和成功典型,引导领导干部在推动企业上市上“作示范、勇争先”,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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