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4-0500-2017-00245
    • 备注/文号:2016年度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决算说明
    • 发布机构:泉州市金融工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25
    2016年度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决算说明
    来源:泉州市金融工作局 时间:2017-07-25 11:04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7〕1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预〔2016〕425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泉委办〔2013〕55号)和《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泉州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的批复》(泉委编办〔2013〕88号)精神,泉州市金融工作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全市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全市引进金融机构的政策意见,牵头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全市资本市场发展和企业直接融资的政策;牵头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对民间金融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经营约束和监督检查;参与拟定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参与指导金融人才培训、交流和引进工作。

      泉州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我市金融发展规划、政策措施、金融发展课题调研计划及各类金融机构绩效考评考核和奖励方案;承担泉州市金融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金融局网站及金融风险防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我市产业经济与区县域经济建设发展金融政策及面向本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咨询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包括5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泉州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其中:列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金融工作局

    财政核拨

          17

      17

    泉州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9

      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及泉州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为重点,以深化金改项目化运作为抓手,立足打通金融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和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两个通道”,大力推进重点环节改革和底层自主创新,着力建设具有泉州特色的实体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引机构,聚资源,完善金融增信服务体系。

      实施“引金入泉”工程,新引入外资保险机构2家,新设1家金融租赁公司。建设区域金融增信服务体系,推进设立市、县两级政府主导和行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深化小微企业增信“定向普惠+信息服务+信用增进+动态管理”。探索建立“首贷”模式,通过“征信+政府担保+银行贷款”等联动,支持有一定成长性但缺乏抵押担保、未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的小微企业与银行建立“首贷”关系,1030家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二)探模式,建机制,推进准金融机构监管社会化运作。

      探索准金融机构规范运作模式,完善准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分类评级管理制度,建立准金融机构评审专家库和准金融机构行业协会,推进准金融机构监管社会化运作。

      (三)抓宣传,突重点,大力实施金融人才战略。

      加大泉州金改宣传方面,编制《泉州金改动态》12期、《泉州金改统计月报》11期,建好“泉州金融”微信公众号。突出抓好金改重点工作方面,印发《关于2016年泉州金改项目和金改重点创新突破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泉州市创新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等文件。大力实施金融人才战略方面,评选2016年度高层次金融人才23名,实施涉外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开展企业家素质培训活动8场。

      (四)转作风,树形象,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工作“指挥棒”作用,有效激发全局干部的“精、气、神”,履行职责能力明显增强,坚定不断改进作风的“决心”,激发锐意改革、勇于担当的工作热情,在全局形成了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及泉州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年初结转结余2,049.99 万元,本年收入1,482.04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本年支出1,263.77 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68.27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482.04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15.16万元,减少38.18%,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482.04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2.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263.7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57.19万元,减少49.8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71.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3.9万元,公用支出27.15万元。

      2. 项目支出892.7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3.7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57.19万元,减少49.8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01行政运行284万元。主要用于金融工作局机关正常经费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5.61万元,增长43.15%,主要是因为调入1人,以及2016年养老体制改革,负担养老保险经费。

      (二)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75万元。主要用于金融风险防控日常经常经费支出等。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0.05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政府成立泉州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案件调处组、巡视督查组,挂靠在我局,工作经费由承担。

      (三)2010350事业运行71.25万元。主要用于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正常经费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6.2万元,增长29.43%,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入2个干部。

      (四)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13.49万元,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2.31万元。主要用于金融工作局机关和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干部社会保障医疗经费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分别增加2.58万元和0.36万元,分别增长23.78%和18.46%,主要原因是机关2016年新调入1人,中心有2个干部在2016年7月调入。

      (五)21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万元。主要用于不良贷款防控经费,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市政府于2016年成立不良贷款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我局,工作经费由承担。

      (六)2299901其他支出34.91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开展金融发展课题调研、开展金改宣传报道、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项目。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5.19万元,下降50.20%,主要原因是2016从该科目列支的专项项目减少。

      (七)2179901其他金融支出728.06万元。主要用于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资金、金融顾问工作津贴、泉州银监分局   经费补助等项目。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28.12万元,减少42.04%。主要原因是2016年符合金融业发展奖励资金的银行较少,申请兑现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资金较上年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无此项内容。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12万元,同比下降2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6年本单位未组织出国或参加其他单位出国。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68.22%,主要是: 2016年市政府成立泉州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案件调处组、巡视督查组,机构挂靠在我局,借调30人,到各县(市、区)开展金融风险防控督查,全部由我局唯一一辆公务用车承担,因此增加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费用等各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2.61万元。其中,金融工作局机关支出2.61万元,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金改宣传报道、开展金融工作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1批次、接待总人数328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7.56%,主要是:2016年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了公务接待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8万元,比2015年减少58.38%,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及差旅费的减少。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金融工作局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有:鼓励金融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股权投资业奖励资金。所有项目均已完成自评。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和接待。其中:公务接待: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俩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费过桥费、保险费、保险安全奖励费、重大活动租用车辆的租赁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的公务活动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及杂费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11.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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