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4-0500-2020-00468
    • 备注/文号:泉金〔2020〕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6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金融监管局 时间:2020-04-27 10:31

    有关金融机构:

      2019年,驻泉各金融机构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主线,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努力保障实体经济资金需求,为推进我市金改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4〕71号)和泉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印发的《泉州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泉财企〔2019〕426号),市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对2019年申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拟定奖励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含石狮、晋江)等17家在泉金融机构、4家省级及以上金融机构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共计520万元(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贷投放奖励(合计440万元)

      (一)农业银行泉州分行: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500亿元(含)以上,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50亿元,奖励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过20亿元,奖励20万元,小微企业客户数增长数超过20%,奖励10万元;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例超40%,奖励10万元。共计奖励60万元。

      (二)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含石狮、晋江):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500亿元(含)以上,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50亿元,奖励20万元。

      (三)工商银行泉州分行(含晋江):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500亿元(含)以上,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50亿元,奖励20万元;小微企业客户数增长数超过20%,奖励10万元。共计奖励30万元。

      (四)中国银行泉州分行:该行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300亿元(含)以上500亿元以下,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40亿元,奖励20万元。

      (五)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泉州办事处: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500亿元(含)以上,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100亿元,奖励40万元;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例超过40%,奖励10万元。共计奖励50万元(请省农信联社泉州办事处将奖励资金分解下达给符合条件的农商行、农信社)。

      (六)泉州银行: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300亿元(含)以上500亿元以下,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40亿元,奖励20万元;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例超过40%,奖励10万元。共计奖励30万元。

      (七)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市分行:该行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300亿元(不含)以下,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20亿元,奖励1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过15亿元,奖励15万元;小微企业客户数增长数超过20%,奖励10万元;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例超过40%,奖励10万元。共计奖励45万元。

      (八)邮储银行泉州市分行:该行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300亿元(不含)以下,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20亿元,奖励10万元。

      (九)厦门银行泉州分行:该行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300亿元(不含)以下,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20亿元,奖励1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过3亿元,奖励5万元。共计奖励15万元。

      (十)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该行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300亿元(不含)以下,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20亿元,奖励10万元。

      (十一)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该行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300亿元(不含)以下,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50亿元,奖励20万元。

      (十二)浦发银行泉州分行:该行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300亿元(不含)以下,年度表内外贷款增量超过20亿元,奖励10万元。

      (十三)广发银行泉州分行:该行2019年小微企业贷款超过增量3亿元,奖励5万元;小微企业客户数增长数超过20%,奖励10万元。共计奖励15万元。

      (十四)海峡银行泉州分行:该行2019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过3亿元,奖励5万元;小微企业客户数增长数超过20%,奖励10万元。共计奖励15万元。

      (十五)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该行2019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过15亿元,奖励15万元。

      (十六)交通银行泉州分行:该行2019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过3亿元,奖励5万元。

      (十七)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该公司2019年末贷款余额在300亿元(不含)以下,年度新增贷款超过140亿元,奖励70万元。

      二、对省级及以上金融机构的奖励(合计80万元)

      招商银行总行、恒丰银行福州分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浦发银行福州分行2019年度在我市新增贷款占全省增量30%以上,各奖励20万元。

      综上情况,对金融机构2019年度的奖励资金合计520万元。

      希望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加大信贷投放,深化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支持“五个泉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附件:2019年全市金融业发展奖励资金情况表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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