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4-0300-2020-00469
    • 发布机构: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1
    2020年类金融机构监管服务工作要点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0-04-29 15:54

       

      全市类金融机构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不断丰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和实效,引导类金融机构健康规范发展。一要组织开展2019年典当行年审、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以及融资担保公司换发经营许可证等工作,加大分类评级结果的运用,实行扶优限劣。二要做好类金融机构业务信息系统每月填报工作,加强非现场监测监管工作。三要开展现场检查活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活动不少于1次,排查整治类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等问题隐患。对存在长期不开展业务、严重违规经营等问题的个别类金融机构要采取部门协同监管措施引导退出。要做好审批服务严把类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日常审核审批,密切跟踪省局动态,及时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加强对申报条件、材料的审核。完善第三方专家评审细则,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五要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督促类金融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消防保障措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年底前举办全市行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1场。各县(市、区)类金融机构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部署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实现辖内机构排查整治全覆盖。六要开展行业宣传教育培训。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方式,加强行业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实务操作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等学习培训、业务交流活动,提高行业规范和发展水平。年底前开展活动不少于2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