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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换发经营许可证初审

    时间:2021-04-19 18:15  阅读量: 【字体: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实施部门: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主办处室:地方金融科 

联系人:洪晓彤 

联系电话:0595-28388571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一)到期换证:典当行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典当经营许可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省金融监管局提出申请。  

(二)因遗失换发经营许可证:已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三)因破损换发经营许可证:破损严重导致证面信息丢失或无法识别。 

材料名称: 

1.审核审批申请表  

2.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遗失换发经营许可证时不提供)  

3.送达地址确认书  

4.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5.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6.登载旧证作废公告的报纸(因遗失换发经营许可证时提供)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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