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实施部门: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主办处室:地方金融科
联系人:洪晓彤
联系电话:0595-28388571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一)到期换证:典当行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典当经营许可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省金融监管局提出申请。
(二)因遗失换发经营许可证:已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三)因破损换发经营许可证:破损严重导致证面信息丢失或无法识别。
材料名称:
1.审核审批申请表
2.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遗失换发经营许可证时不提供)
3.送达地址确认书
4.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
5.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6.登载旧证作废公告的报纸(因遗失换发经营许可证时提供)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办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南门7楼 邮编:36200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邮箱:jrjbgs@163.com 电话:0595-2838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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